末世倾城下的叙事曲

中国的大城市里,我最爱广州,最喜欢香港。

以前并不知道为何喜欢,以为是从小看TVB剧长大的缘故吧,或者因为香港娱圈曾盛极一时。后来以为可能是喜欢石屎森林繁华过境。再后来,以为是太喜欢那里的食物,或者太爱在二楼书店流连…

人入中年,发现其实并不是以上任何一种。喜欢香港,原来是不知不觉中已经觉得香港像极平凡小市民的一生:说不上身后与来时是有多深厚的根基,也说不上眼前与去向是有多繁华似锦。时代轰鸣,却早知了宏大叙事是与那小人物无关的,无论离守,都不至于死生契阔与子成说的。

所以华语写作里我也最喜欢香港地志写作。14、5岁的时候读,觉得不知为什么香港作家的文字很有末世感与漂泊感。后来知道那是与香港的文化与身份不断经历分(撕)裂重组有关,也造就香港书写的一种独特气质。

作家西西几十年前在《我城》里开始探究香港人的身份认同,提出“城籍”。几十年后在54位香港作家合著的《我香港,我街道》的序里,台湾作家张曼娟总结了几十年仍未变的香港书写的“飘摇”,无来时无归处:“记忆来不及,历史留不住”。

但这恰是我喜欢香港的原因,没有宏大叙事,没有深厚根基,我们不过是时间舞台上的籍籍无名的小演员,舞台的背景常换常新,哪由得我们布局,终有一天我们要落台,可以眷恋但也不必刻意摆出凄美姿态。别笑我不够厚重、不够底蕴,我有用半生研作那一只最让人留恋的正宗港式奶茶,是末世倾城式的深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