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阅读】一年读50本英文书?100本也可以的(下)

这是关于对”一年读X本书“的个人感想之下篇。上篇的”不为KPI绩效而读书“、”别人说的好书是别人的好“请见前篇笔记。p.s.读书是很私人的事情,以什么方式读书完全是个人的偏好。以下内容也只是我个人的看书方式而已。

”专注“也许是对阅读的最大误解

专注当然是再好不过的事。但”一本书非专注读完不可“、“专注读完一本书前不能读另一本、否则就是三心二意”也许是对阅读的最大误解。

毛姆说过(又是毛姆,我怎么那么喜欢引用他?!)“毕竟,你每天的情绪都不同,就算在一天内,你也不会每时每刻都想要去阅读某本书。我们必须让自己适应这些问题,而我逐渐养成了最适合自己的读书习惯。在早上,当我工作之前,我会先看一会儿哲学类或科普类的书籍,阅读这类书籍需要一个清醒和专注的头脑…当我的工作完成之后,我便想要放松…除了这些,我还在手头放着一些诗集,以便我随时兴起想要翻一翻…我的床边也放着一些书,可以随时开始翻阅,也可以随时在读完哪一段后放下…”

我太爱毛姆的这段话,我觉得他说的印证了我一直以为的读书本来就该是兴之所至的事情。阅读时的专注固然很好,但是非得在一段时间内不顾应情绪、兴致地”专注“于一本书,或是非得“专注”地读完一本书才能读下一本,本来就是与“读书应该是一种享受”相悖的。

对我个人来说,我一天内也会读好几本不同的书,通常几本书都非常不一样。比如图一里的An American Sickness(我自己译为美国医疗的“病入膏肓”),是一本与我的工作内容相关、非常serious的书,我会挑着我最相关的章节来读,读完几章后可以随时放下。

Atomic Habits原子习惯是很火的一本功能性畅销书,对于这种方法论的畅销书,我从来没有每章必按顺序读、且必须一次性读完的压力(连续性地被教导应该怎么做,也会让大脑疲惫),我觉得最有用的方式是挑此时此刻最能产生共鸣的章节读,然后放下,在对的时刻再重新挑别的章节读。

The Bright Hour是一位癌症已逝女作者的回忆录(女作者的丈夫与《当呼吸成为空气》的作者的遗孀重组了家庭),这本是我最近放在床头晚上睡觉前读的书,因为睡前是最安静、最适合读这种感情丰沛的书的时候。

The Day The World Came to Town是满足“兴之所至”、“好奇心”的书。最近看了Come from Away的百老汇音乐剧,深受感动。所以找回原著来读,因为已经知道故事梗概,读起来毫无压力。

如果按“兴之所至”、“什么心情读什么书”、“愉悦感”来阅读,不为“专注”、“必须读完”而绑架,你不需要别人来教你如何一年读50本英文书(中文也一样),一年读100本、200本也可以的。

毛姆说,“是好是按照你个人的喜好来阅读这些书,甚至 不一定要读完一本再读一本。” 想读什么就读什么,想读多少本就读多少本,阅读的乐趣就被我囊入怀中了。